大家要全面的理性的看待 Linux “踢出” Android!

{ 撰文/ihipop}

大家要全面的理性的看待 Linux “踢出” Android!

有些国内的人有点 GPL 狂热控的特点,即,把 GNU/Linux 当作宗教来看待,所以,在某些时候,就会有一些非理智的行为出来,这一点从前两次的 VeryCD 事件射手事件就可以看出来。但是,这两件事情,因为本身射手和 VeryCD 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所以落人口实也无可厚非,以至于射手后来发卟了自己的开源规划,反思自己的行为,开始对射手播放器进行传染性极强的 GPL 协议进行 GPL 免疫规划。

按照作者自己的规划,射手播放器也将考虑采用“中间层”的方式来执行 GPL 免疫,而不违反 GPL 守则。

应该说,这件事情,对于射手来说,也算学得一个教训,而作为 Google 这个大佬来说,事先他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也就是
“阮一峰的《Android, 开源还是封闭?》”所分析的那样,此文分析的基本正确,(也有偏颇之处,比如 Android SDK 基于 Java 实现,这意味着基于 Android SDK 进行开发的第三方应用都必须使用 Java 语言。但这并不等同 于第三方应用只能使用 Java”。在Android SDK 首次发布时,Google 就宣称其虚拟机 Dalvik 支持 JNI 编程方式,也就是第三方应用完全可以通过 JNI 调用自己的 C 动态库,即在 Android 平台上,“Java+C”的编程方式是一直都可以实现的,参见 http://blog.csdn.net/hhao137/archive/2009/06/28/4304664.aspx)但是作者对于 GPL 的偏执非常明显的流露于字里行间,诚然,Google 这样做是“有点不得已的”,正如“liufeng 的评论所说

.............谈及 Google 必提“不作恶”,用这个词来规约 Google 的行为。这本身没什么问题,但我觉得这个词现在被过于“滥用”了。有时候众口难调,Google 不能满足所有人的时候,批判者就经常用“不作恶”来评判 Google。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所以事事都往"作恶"上面靠,让目前的讨论变得很空泛了...............首先 Google 的做法是合法的。Android 本身是开源的,所以它没有违反协议。而硬件厂商给 Android 开发的驱动,版权并不属于 Google,因此 Google 自然也没有权利拿它们来回馈社区做好人。如果 Google 这样做了,岂不是和海盗湾的那帮传播盗版的人一样了么。................

Google 既要保护”不想开源“的硬件厂商的利益,又要解决"软硬件兼容",要利用出色而现成的 Linux Kernel 又要防止被 Linux Kernel 传染上 GPL,Android 的灵魂是开源友好的,但是他赖以存在的躯体确是千差万别,甚至是“开源不友好的”,那么,采用中间层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了!

个人认为,Linux 受益和成长于 GPL,但是其商业化确受制于 GPL,因为商业市场和学术界 Geek 是有很大区别的,商业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和专利的私有化,而 Android 最终是面向消费市场的是一个商业产品,他的出生不像 IPhone OS,从始至终都是闭源的,要在这两个中间取得平衡,做好 GPL 免疫是很重要的,Google 考虑到了,而且做好了!

开放并没有道德上的制高点,更加远远没有商业或者品质上的制高点。开放或者封闭或者半封闭,利弊更取决于具体行业。在便携消费类设备上,iPhone已经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来说明这个行业上的特异之处。(若昔难得)

我们的 GPL 情结,是推动和保持开源界纯粹的一个非常大的动力,但是,有时候,这种情节是更多的带有偏执色彩的,就好像,谈到爱国的时候,一群人就特别容易被鼓动,说的话和做的事情都非常偏激,而这些都有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商业对手利用,引导这些(开源)愤青做一些偏激的事情!

Linus 自己也说过,“憎恨微软是一种病” 而我们中间很多人,谈起微软,往往就显得很不冷静!

看事情要客观,全面,冷静,我认为这是一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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